年利达律师事务所(年利达律师事务所亚洲法学生连接计划)
1、“红圈所”的概念是来自法律界“福布斯”之称的亚洲法律杂志ALB在题为红圈中的律师事务所一文中提出的据该报告显示,“红圈”律所以2013年度收入为衡量标准红圈所称呼来源 这种称谓源自于英国,在英国最顶尖的律所称为魔圈所,分别是年利达Linklaters安理Allen Overy富而德;2从前这一点很清楚的,霍普韦尔立即准备交易,通过中国银行做为独家投资意愿建档人和主承销人,由年利达律师事务所担任顾问3对企业客户进行建档管理,对往来邮件进行分发给职员进行联...